康乐县文化馆成立1951年3月,隶属于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全额财政拨款股级事业单位,属于国家三级文化馆。承担开展全县群众文化活动、全民文化艺术普及、群众文艺作品创作、基层文艺人才培训、乡村文化活动辅导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工作任务。核定编制7人,现有工作人员10人(其中党员1人,专业技术人员5人,管理人员2人、工勤人员1人,临时聘任人员2人)。办公室、音乐室、多功能室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面积有1600平方米,自2019年6月康乐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搬入,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与活动中心共享共用,目前场馆紧缺。馆办文艺团队主要有康乐之声、天籁之声、心连心合唱艺术团、夕阳红、枫叶、恒美舞蹈团队和波尔卡艺术培训中心等7个馆办演出团体,省上配备流动文化车1辆,中央财政下拨免费开放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,积极发挥康乐文化馆公共文化场所的服务作用。